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陈琼代表提出了《关于设置“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直以来,我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做好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和职工探亲待遇规定的相关工作,制定出台具体贯彻文件,指导用人单位建立职工休息休假管理制度,主动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
针对陈琼代表提出的尽快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建议,我们将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积极向相关立法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指导企业依法建立健全休息休假制度。引导企业依法建立规范的休息休假管理制度,统筹安排好企业生产经营与职工的休息休假。职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期间,企业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工
资。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快速处理与工作时间、年休假、探亲假有关的举报投诉案件。不断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检查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规范企业用工管理,确保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三是鼓励用人单位加强人文关怀。职工父母六十周岁以上的,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对其照料父母给予必要的照顾,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归属感,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专此函达。
新葡京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