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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问题的复函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0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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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石油企业集团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特殊工种提前办理退休手续的请示》(石化集团粤人[2003]21)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根据劳动保障部有关文件规定,企业特殊工种的认定.应按原劳动部以及本行业国务院主管部门在1993年以前审批的提前退休工种名录执行,不得扩大范围和跨行业参照;对于要求按新的特殊工种或其他行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问题.可由企业报其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后报劳动保障部审批。

请你们将要求参照交通、机械行业特殊工种名录执行的请示按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由其统一审核后报劳动保障部审批。待劳动保障部审批后才可申办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

此复。

                            00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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